(2015年9月)
研究生入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四大国考之一,试卷评阅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命运,关系到考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,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形象,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。依据教育部、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学院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执行办法说明如下:
一、 评卷工作组
领导小组组长:研究生副院长
各科目评卷小组组成:
1、硕士《物理一》评卷组
2、硕士《物理二》评卷组
3、 博士《固体物理学》评卷组
4、 博士《现代光学》评卷组
5、 博士《原子核物理》评卷组
6、 博士《物理综合》评卷组
二、 评卷原则
评卷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、准确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。
三、 评卷时间、地点安排
评卷小组须在指定的场所,采取集中、封闭式评卷工作管理方式。
四、 评卷要求
1.评卷过程中,按着评分细则,做到宽严适度、标准始终如一,评卷员应认真负责,按命题时确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进行评阅;
2.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。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、清晰、工整,如有更改,应当有本科目评卷小组组长和更改人签名。评卷给分统一格式(见图一),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,只记得分,不记扣除分,得分在每道大题的题头画圈圈起;
图一 评卷给分格式样例
3、 试卷交接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卷工作;
4、评阅过程中遇有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,应当及时报告本科目评卷小组组长,由组长召集会议集体讨论决定,必要时需上报学院评卷领导小组;
5、在评卷中,发现有异常情况,如雷同、笔迹前后不一、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、考号或者标记等,应当先评卷,同时进行详细记载,由评卷小组组长召集会议集体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,同时需及时报告学校研招办工作人员;
6、评卷人员要严守纪律,保守秘密。评卷人员名单、评卷时间、地点、答案及评分参考、考生答卷及原卷相关信息等,一律对外保密;
7、 不得涂改考生答卷,不得私自修改考生成绩,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答卷,答卷不准带出评卷场所;
8、(学校统一公布前)不得对外公布考试成绩情况,考试成绩按上级规定时间由研招办通知考生;
9、评卷工作结束后,评卷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专人对本考试科目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,并仔细做好复查工作,确保准确无误;同时,应对试题的题量、题型、难易程度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,以便改进今后的命题工作。
附件一:评卷人员职责
附件二:评卷人员守则
附件三:评卷分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