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术交流室是学院开展学术交流、会议、讨论院务事项、形成决议和宣布结果的重要场所,保证交流室的正常使用是全体师生应尽的责任。
二、学术交流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、调配,交流室优先保证学院会议、对外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使用或挪做他用。
三、借用人应爱护交流室的设施,注意正确使用学术交流室设备。学术交流室使用完毕,使用人员须及时清理,自觉将灯、窗、空调、投影设备关闭,座椅摆放整齐,地面清理干净,维持交流室整洁。
四、学术交流室采用门禁系统管理,使用交流室请提前到党政办公室注册登记申请。
五、如有重要会议与预约冲突,由使用双方协调解决。
六、学术交流室严禁吸烟、喧哗、打闹。
七、借用期间学术交流室公共财物如发生损坏、遗失等情况由借用责任人全权负责赔偿。
对不遵守上述要求的使用者,党政办公室有权提出批评、责成整改、拒绝登记等处理措施。